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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化肥行业标准修订动态:颗粒强度指标会调整吗?

更新时间:2026-10-20 点击量:8

引言

2026年,化肥行业的标准体系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调整窗口期"。

一方面,GB/T 10516-2012《硝酸磷肥颗粒平均抗压碎力的测定》在2022年1月13日完成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目前仍为现行有效版本。另一方面,GB/T 44750-2024《颗粒 抗压强度的测量》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颗粒抗压强度测量提供了跨行业通用的方法框架。与此同时,T/CPFIA 0014-2024《大颗粒复合肥料》团体标准于2024年9月14日实施,为粒径4.75mm至100.0mm的大颗粒产品建立了分级颗粒强度指标体系。

在这一系列标准动态的背后,一个行业普遍关心的问题浮出水面:2026年化肥行业标准修订中,颗粒强度指标会调整吗?是加严?是分类?还是维持现状?

本文将从标准体系的演变趋势、关键指标的调整方向、监管执法的强化态势三个维度,系统梳理2026年化肥颗粒强度标准的修订动态,帮助企业把握趋势、提前布局。

一、标准体系的演变趋势:从“统一指标"到“分类管控"

1.1 GB/T 15063-2020的“取消"不等于“放松"

2020年发布的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取消了颗粒平均抗压碎力的统一指标要求。这一变化曾引发行业广泛讨论——是否意味着复合肥料的颗粒强度不再重要?

事实恰恰相反。标准虽然取消了统一指标,但对粒度(1.00mm~4.75mm或3.35mm~5.60mm)的检验方法与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而粒度与颗粒抗压碎力之间存在密切关联——研究表明,粒度越大则颗粒抗压碎力越大。粒度是颗粒强度的间接表征,也是监督抽查的重点项目。

行业共识:颗粒抗压碎力通常在3-5kg以上(约30-50N),表明颗粒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持其在混合和撒施过程中的结构完整性。这一“行业内控共识"虽然未写入国标,但已成为复合肥料生产企业普遍遵循的质量基准。

1.2 各品类标准的“分类管控"格局

2026年,化肥颗粒强度的标准体系已经从“统一指标"走向“分类管控":

肥料品种标准编号颗粒强度要求标准性质
肥料级氯*钾GB/T 37918-2019≥25.0N推荐性国标,量化为法定门槛
氯化铵GB/T 2946-2018≥10N(优等品)推荐性国标,新增指标
钙镁磷肥GB/T 20412-2021列为强制性考核项目推荐性国标,强化执行
大颗粒复合肥料T/CPFIA 0014-2024≥40.0N(大颗粒)/≥100.0N(超大颗粒)团体标准,分级管控
掺混肥料(BB肥)GB/T 21633-2020“符合供需双方约定"推荐性国标,市场主导
复合肥料GB/T 15063-2020取消统一指标,保留粒度要求推荐性国标,间接管控

这一“分类管控"格局的核心逻辑是:根据不同肥料品种的原料特性、造粒工艺和施用场景,设定差异化的强度门槛。氯化铵的≥10N、氯*钾的≥25.0N、大颗粒复合肥料的≥40.0N/≥100.0N——每一个数值都是基于该品种在供应链中的实际受力条件和工艺可行性综合确定的。

二、关键指标的调整方向:颗粒强度会“加严"吗?

2.1 现有指标是否会被“加严"?

从2026年的标准动态来看,现有主要肥料品种的颗粒强度指标在短期内不存在大幅“加严"的趋势,但存在以下三个值得关注的调整信号:

信号一:方法标准统一化。 GB/T 44750-2024《颗粒 抗压强度的测量》的发布实施,为各类球形、柱形和条形颗粒的抗压强度测量提供了统一的通用方法框架,适用于粒径1.0mm~20.0mm和抗压力值0.5N~10000N的颗粒。这一通用方法标准不会直接改变各产品标准中的强度限值,但为未来各产品标准的指标比对和修订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基础。

信号二:团体标准先行先试。 T/CPFIA 0014-2024《大颗粒复合肥料》团体标准的出台,为“大颗粒"这一新兴品类建立了从颗粒平均抗压碎力到长径比、粒度、氯离子含量的系统性指标体系。团体标准通常比国家标准更为灵活,其先行先试的经验可能为后续国家标准的修订提供参考。

信号三:监督抽查“粒度"指标的实际执行趋严。 虽然复合肥料国标取消了抗压碎力指标,但粒度已成为多地化肥监督抽查的必检项目。根据各地抽查实施细则的判定原则,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即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这意味着,即使产品的养分含量全部合格,只要粒度不符合标准要求,整批次产品仍然面临“不合格"的判定。

2.2 是否会新增“抗压碎力"指标?

复合肥料国家标准短期内恢复抗压碎力指标的可能性较低。GB/T 15063-2020取消该指标是基于对行业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复合肥料的原料来源多样、造粒工艺各异,统一的强度门槛难以适配所有产品类型。但行业对颗粒强度的重视程度不降反升——颗粒强度已成为企业内控的核心指标,也是下游用户(掺混肥料生产企业、农资经销商)在选择原料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可能的调整方向:未来标准修订可能考虑在复合肥料标准中以“推荐性指标"或“分级指标"的形式重新引入颗粒强度要求,而非恢复统一的强制性门槛。分级指标可能参照T/CPFIA 0014-2024的模式,根据不同粒径范围设定差异化的强度要求。

2.3 大颗粒复合肥料:指标体系的“标*"

T/CPFIA 0014-2024《大颗粒复合肥料》建立的分级颗粒强度指标体系,是2026年化肥标准修订中具参考价值的“*杆":

产品类型粒径范围(mm)颗粒平均抗压碎力要求(N)
大颗粒4.75 ~ 9.5(含)≥ 40.0
超大颗粒9.5 ~ 100.0≥ 100.0

标准同时规定,特殊或更大颗粒产品的平均抗压碎力可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为特殊规格产品留下了灵活空间。这一分级管控模式,很可能成为未来其他肥料品种标准修订的参考范式。

三、监管执法的强化:颗粒强度从“可选"到“必检"

3.1 监督抽查中的“粒度必检"趋势

2026年,颗粒强度(以粒度为主要检测维度)已成为多地化肥质量监督抽查的常规项目:

  • 湖北省:2026年化肥产品质量联动抽查覆盖全省17个市(州)385家单位、584批次化肥产品,不合格发现率3.93%

  • 绵竹市、中方县、平塘县、玉环市等多地2026年度化肥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粒度被明确列为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品类的必检项目

  • 满洲里市检验检测中心将颗粒平均抗压碎力列为氯*钾产品的关键检验指标

3.2 不合格的严重后果

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化肥质量违法案件3845件,罚没金额514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0件。颗粒强度(以粒度为主要检测维度)不合格是高频触发点之一。广西都安钙镁磷肥不合格案中,215.75吨不合格产品被没收召回,罚款33.5万元。

颗粒强度不合格属于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的典型情形——产品标签标注执行标准,但实际质量未达标,面临没收召回、罚款乃至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厉处罚。

四、企业的合规应对策略

4.1 建立覆盖全品类的颗粒强度检测能力

无论标准如何修订,颗粒强度检测能力是化肥企业的“刚性需求"。企业应依据GB/T 10516-2012的方法框架,建立覆盖原料入厂、过程控制和成品放行的全链条颗粒强度检测体系。对于不同品种的产品,应分别对标适用的强度门槛:氯*钾≥25.0N、氯化铵≥10N、大颗粒复合肥料≥40.0N/≥100.0N。

济南西奥机电有限公司的ACT系列颗粒平均抗压碎力测试仪,严格依据GB/T 10516-2012、GB/T 44750-2024等标准设计,以±0.5%F.S.测量精度、0.01N力值分辨率、1-500mm/min无级调速、智能批量统计与CV%预警为核心能力,一台仪器即可覆盖从氯化铵≥10N到大颗粒复合肥料≥100N的全品类检测需求。

4.2 关注GB/T 44750-2024的术语规范

GB/T 44750-2024对“抗压强度"与“破碎力" 进行了明确区分:抗压强度以兆帕(MPa) 或N/mm²为单位,反映材料本征特性;破碎力以牛顿(N) 为单位,反映颗粒在特定尺寸下的绝对强度。企业在测试报告中应清晰标注所报告的是力值还是应力值,避免术语混淆。

4.3 建立颗粒强度数据追溯体系

在监督抽查日趋严格的背景下,企业应建立完整的颗粒强度数据追溯体系,包括每批原料的强度检测记录、生产过程的抽检数据、成品放行的检测报告。当监管抽检发现不合格时,完整的追溯数据是根因分析和合规整改的基础。

五、结语

2026年化肥行业标准修订中,颗粒强度指标不会出现“一刀切"式的大幅调整,但“分类管控、方法统一、监管强化"三大趋势已经明确。

分类管控——不同肥料品种依据自身特性设定差异化的强度门槛,氯*钾≥25.0N、大颗粒复合肥料≥40.0N/≥100.0N的分类格局将持续深化。方法统一——GB/T 44750-2024通用方法标准的实施,为各产品标准的指标比对和未来修订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基础。监管强化——粒度已成为多地监督抽查的必检项目,颗粒强度正在从“企业自选检测项目"升级为“监管抽查重点检测项目"。

对于化肥生产企业而言,无论标准是否调整,“把颗粒强度测准、把批次一致性控好" 始终是产品质量的底线。济南西奥机电有限公司(CELTEC西奥)ACT系列颗粒平均抗压碎力测试仪,以高精度力学测量、宽范围量程覆盖、智能批量统计与CV%预警为核心优势,助力化肥企业在标准修订的动态环境中始终保持检测能力的合规性和前瞻性。